网球比赛计分规则如下:
胜一分:遇到下列情况时,判对方胜1分:
1发球员连续两次发球失误或脚误时。
2接球员在发来的球没有着地前用球拍击球,或球触及自己的身体及所穿戴的衣物时。
3在球第二次落地前未能还击过网时。
4还击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它物件时。
5还击空中球失败时。
6在比赛中,击球员故意用球拍拖带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时。
7"活球"期间运动员的身体、球拍(不论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它物件触及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网边白布或对方场区以内的场地地面。
8还击尚未过网的空中球(过网击球)。
9除握在手中(不论单手或双手)的球拍外,运动员的身体或穿戴的物体触球。
10抛拍击球时。
11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改变其球拍形状。
一局比赛记分:每局比赛结束之后,有比分记录,从0开始,第一分记为15,第二分记为30,第三分记为40,一局先得四分的一方为胜该局。
抢七局记分:每盘的局数为6局,抢七局只计分,不记录比分,从0开始,第一分记为1,第二分记为2,第三分记为3……一直记到一方出现错误为止,然后把比分减去错误的一方犯错误的分数后继续进行,先得到7分的一方赢得该盘。
胜一盘:在一盘中一方先得6局为胜一盘。
赛制:根据报名情况可以赛一次、两次、三次,根据具体情况定夺。
本次比赛将根据情况设定种子选手和替补位(如有),种子选手报名后无法参加比赛将会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