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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20 19:05:00
京师律师接受中国网专访

——专访京师律师学院执行院长、京师战略部主任、京师虚假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朝勇

文/钟伟

他是一位资深律师,执业十多年来,以公正无私、细致缜密著称,承办并胜诉了一批大案要案;他是一位优秀讲师,无论是在司法考试培训、法律专业培训还是为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讲台上,随处可见他辛勤的身影;他是一位法律专家,指导帮助多家培训单位的学员陆续通过司法考试,成就卓越未来;他更是一位热心学长,多年来注重青年人才的培养,帮助一位位优秀法律专业学子走上闪亮的人生舞台。

他是王朝勇,京师律师学院执行院长、京师战略部主任、京师虚假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他为法律而生,视法律为信仰。他与中国千千万万的法律工作者一道,身前是法治中国的建设脚步在不断向远方延伸,身后是一串串闪光的足迹,记载了他们走过的每一步坚实脚步。

中国网:王律师您好。作为中国虚假诉讼领域的专家,我们知道您曾经承办并胜诉了一大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那么,在这些案件中,有哪些是最让你印象深刻的?请与我们做个分享。

王朝勇:在说具体案件之前,我要先简单介绍一下我所负责的京师律师事务所虚假诉讼法律事务部,这是国内律所成立的第一个虚假诉讼法律事务部,可以说是开创了业界先河。多年来,在我代理并胜诉的众多案件中,由河南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二审的石某诉罗山二高欠款案较为典型。

基本案情是这样的:年,罗山县第二高级中学自石某处购买了高三资料本,高二教辅资料套,合计元。后来,该批资料被信阳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执法大队查获,认定其属于非法出版物,予以销毁,所以罗山二高后来并未支付该笔款项。但是,因为时过境迁,当时的证据保留并不充分,具体负责的执法人员也记不清事情具体的细节和教辅材料的数量。石某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要求罗山二高给付石某全部资料款及利息。

我在接受罗山二高的委托之后,在详细查阅案卷时发现,问题的争议焦点在于该批教材是否属于非法出版物,一审对此缺乏具体认定。我通过详细梳理,追根溯源,查证出石某所代理的教材出版方并未在注册地进行工商登记,因此不具备合法的出版、印刷、发行教辅资料的资质,进而延伸到其所开具的发票不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最终,二审法院认定,石某与罗山二高签订的教辅资料买卖合同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石某因不能举证证明其推销的教辅资料来源的合法性,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对其与罗山二高推销的教辅资料所形成的债权债务不予保护。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被上诉人石某的诉讼请求。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中国网:在律师行业,作为一名资深的优秀律师,除了要有抽丝剥茧的案情分析能力,还要和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高效沟通,很多时候更能事半功倍地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您对此有何心得?

王朝勇:确实如此。很多时候,作为律师,我们的天职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是具体到个案,一名资深的律师会仔细分析不同案件的特点,从而找出更为便捷、高效的办法,来处理不同的案件。年的时候,江西省戈阳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向戈阳县人民法院对魏某提起公诉。在此之前,魏某已经在刑事拘留之后被执行逮捕,羁押在戈阳县公安局看守所内。我接手这起案件之后,通过对细节的周密分析,抽丝剥茧,查找出了案件在审查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忽略掉的关键内容,形成了辩护意见,并与戈阳县检察院进行积极、深入沟通。最终,我的辩护意见被戈阳县检察院采纳,由戈阳县检察院出具说明,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法院申请撤回了对魏某的指控。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我个人认为,随着中国*府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权力机关对于律师的辩护意见更加重视。而随着国家对律师行业责、权、利的加重,未来,中国律师将在虚假诉讼领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强大帮助。

中国网:我们知道,您除了资深律师身份之外,还长期致力于法律专业的培训和专业书籍的编撰。于您而言,这些工作对本职工作是否有影响?

王朝勇:影响当然有,不过却是互动式的,相辅相成。作为一名资深律师,我们不但要在法庭上维护法律的尊严,更要把普及法治教育作为头等大事,以提高全民法治水准为核心,开展多样性的工作。

就在去年(年)的8月25日,由昌平区国资委主办,中国石油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办的“昌平区国资委年专项法务培训班”在中国石油大学高端培训中心一层报告厅开班,邀请我作为主讲,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法律实务培训讲座,学员均是昌平区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的法务工作人员。

在授课的时候,我选择的授课专题都是选取尽量贴近时代、贴近企业的,内容多突出社会热点、难点及疑点问题,以切实解决当前企业实际法律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这不仅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一环。

除此之外,在去年6月,我和孙铭律师(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师律师事务所战略部高级顾问)共同编写的《中学生法治教育读本》正式出版发行。

编写这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在想,当今时代中学生作为易受侵害群体,在生活中,暴力伤害、财产损害、性侵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中学生容易成为受犯罪威胁的高危人群,主要原因在于中学生正处在一个身心发展的特殊时期,一方面生理和心理迅速成熟与发展,另一方面在许多中学生身上又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一些心理发展的不成熟性,心理机制尚不健全,自控能力较低等等,这些恰恰给不良因素的侵害提供了可乘之机。

因此要从根本上提高中学生应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和水平,就得让每一个中学生知法、懂法、用法,正确认识自己行为是否违法,有效控制自己的行为避免违法犯罪的产生,了解、掌握自救互助和预防暴力伤害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这也是编写本书的目的。本书精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进行分析点评,结合近年来常见多发的典型案例从专家点评、律师支招、家长须知、社会风险提示角度进行剖析,内容涵盖了与中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规定。针对中学生年龄特点、心理特点、知识结构和实际需要,运用以案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生动形象地阐述基本法律知识,积极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意识。

本书立足于防患未然,内容简明扼要,操作方法简单易行,实用性较强,便于参照使用。掌握了书中的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既可以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降低违法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又能使中学生在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采取正确、果断措施,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和民族未来,是一项民族工程和国家战略工程。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法治精神在广大校园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着法治的阳光茁壮成长。

中国青年*治学院岳西宽教授高度评价了这本书出版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我国中学生缺乏法律保护,法治意识薄弱,本书以生动形象的案例和专业的法律解答,为中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提供了有效途径。

中国网: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律师行业也是如此。除了普及法律知识和培训,我们知道您还长期首要担任多家单位司法考试卷四的主讲老师,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您是如何开展这方面研究的,近期是否有相应的工作安排?

王朝勇:我是从年开始研究律考命题规律的,年通过首届司法考试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自年以来,先后在三校名师、海天、*法英杰、指南针、华旭、中律LG、新九州、新东方、鼎宏、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国*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等培训机构担任主讲。

在此期间,我陆续撰写出版了《年国家司法考试重点考题命题预测》、《卷一高分突破》、《年国家司法考试重点考题特AB卷》、《年国家司法考试重点考题特AB卷》、《年国家司法考试历年试题汇编及答案解析》、《年国家司法考试应试指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前29题、论述题考前40题》、《国家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前20题、论述题考前26题》、《国家司法考试重点考题特A、B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高分绝密内参》等多部书籍。

在去年(年)的8月31日,我受中国*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的邀请在中国*法大学昌平校区阶梯教室讲授卷四冲刺课程。9月1日,我受华旭教育机构的邀请在北京龙脉温泉度假村为学员讲授卷四冲刺课程。

9月12日,我应邀在山东省济南市为公安干警讲授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冲刺课程,有多位公安干警到场。我从10个专题给考生讲解了司法考试卷四的通关重点,并且与大家分享了考试心得,告诉大家在备考倒计时的最后时间里,如何做好心理和专业知识的准备。

这些研究和授课,在帮助社会培养更多优秀法治工作者的同时,也让我不断加深对国家司法制度和律师职业的认识,从而有助于本职工作的开展,并结识了更多志同道合之士,共同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中国网:您不仅是一位好律师,一位好老师,还是一位好学长。在培养青年法律工作者的历程中,播下了更多法治中国的希望。您对中国新一代法律工作者有何期许?

王朝勇:青年是中国的未来,青年法律工作者更是法治中国的希望所在。我历来注重对青年法律人才的培养,就是希望他们能够迅速成长,成为律师行业的新生代主力*。因此,我们力图通过举办多样化的活动,促进学生参与社会活动,了解律师职业。就在去年的11月2日下午,我还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一行五十余人到京师律师事务所参观,并在会议室举办了交流会。学生们前来参观了京师律师大厦,我结合大厦内部不同的功能区域,就“京师的规模现状与发展愿景”为学生们一一作了介绍。

我告诉学弟学妹们,我们京师的大门随时向各位优秀学子敞开着,希望同学们能合理做好职业规划,在学校踏实学习,毕业后争取来京师实习工作。同学们表示通过聆听京师律师们的发言讲话,更加了解了律师这个职业,从而更加坚定了自己从事律师的梦想。这就是我们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法治中国建设,不管对于我个人来说,还是对所有法律工作者而言,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道路曲折,前途光明。作为一名职业律师,我们唯有立足本职,并且开展更多社会实践,教育和培养更多法律人才,让法治的阳光照进社会的各个角落,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我们的法治中国建设,也必将踏上光辉大道,发出万丈光芒。

王朝勇律师

王朝勇,山东人,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战略规划与案件指导部主任、虚假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京师律师学院执行院长;京师中国企业重大法律事务解决中心副主任;京师疑难案件中心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导师,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研究员、北师大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北京)中心核心成员,中国东盟法律合作(北京)中心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中国青年*治学院“一带一路”战略研究院高级顾问、专家委员会委员,成都理工大学“一带一路与青年发展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主要执业领域为民商事法律诉讼、仲裁法律服务、公司法律服务、刑民交叉案件、学校法律顾问、*府法律顾问。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运用扎实的理论功底,幽默机智的法庭辩论,为客户争取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其诚实、稳重、高效的工作作风深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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